院教〔2014〕4号(文华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来源 : 文华教务网 作者 : 文华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17-11-10


 文华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的选修课程,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兴趣,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为宗旨。规范公共选修课的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及学分要求

1.公共选修课原则上按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自然科学类、艺术类四个门类设置。

2.学院提供课堂选修课、实践(实验)选修课、网络视频选修课。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全院学生开设,学生依据个人兴趣选修,考核合格者记学分。学生毕业前须修满4个学分,达不到学分要求者不予毕业。

3.选修体育提高班、大学生艺术团课程的学分最多只记2学分。

二、课堂类、实践(实验)类公共选修课的开设要求

1.公共选修课必须由开课教师提出开课申请,提交课程简介、教学大纲、使用教材、授课对象和课堂学生人数等材料,经所在学部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列入教学计划;教务处在每学期初安排相关课程供学生选择。新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任课教师应填写《文华学院教师开设新课程申请表》(见附件1),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能予以开课。

2.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为学期课,一般不超过32学时(2学分),学生选修时间为入学后的第2~8学期(专科为第2~6学期)。

3.同一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每人每学期的课堂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

4.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必须通过试讲,试讲合格后才能开课。

5.开课后因教师本人或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教学效果差或选课学生不足50人的课程,教务处经与开课学部协商可决定停开。

三、网络视频公共选修课要求:

1.学院开设的网络视频课程不限制课堂人数,学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与其他全院公选课同时选课。

2.建议学生在选课前在线视听几次(网址:tsk.erya100.com,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试看时间从第3周起至选课结束前止。

3.网络视频课程的学习不统一安排具体学习时间,只规定每门课程在线学习的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在规定的开放时间段内自行安排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通过网络学习平台,学生能够实现在线提问、讨论、作业、考核等学习全过程。

4.为了方便没有个人电脑的学生学习网络视频课程,教务处会统一在学院公共机房安排一定的时间和机位供学生使用,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每学期选修课表。

四、公共选修课的管理

1公共选修课由学院教务处直接管理。教务处根据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编制“公共选修课选课课表”,学期初向全院学生公布本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简介及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完成在网上选课。

2为了有效利用宝贵的教学资源,公共选修课一经选定,学生不得中途退选,不得擅自缺课、缺考。如有学生选择课程后不按要求完成学习过程的,以后将取消其选择该门课程学习的资格,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3.公共选修课一般由课程组负责人或任课教师选定教材(或讲义)(选修网络视频课程的学生可以充分利用尔雅平台上的电子图书),教务处根据选课人数送教材中心预订教材(或讲义)。

4.公共选修课一般每学期第7周开始正式上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9~12节。

5.公共选修课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最后一次课进行(网络视频课程考试一般在最后一周在线完成)。公共选修课的考核管理与必修课同等要求,考核形式可以开卷、论文、调查报告等多种方式。

6.课程考核结束后1周内,任课教师应将公共选修课纸质成绩单交教务处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登分(网络视频课程的考核分数由教务处教学管理与信息办公室负责登录)。

7.公共选修课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试不及格者不进行补考或重修;不及格学生可以再次选修此门课程,也可另选其它课程学习。

8.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测评与其它课程同时进行、同等对待。教务处将根据课堂教学反馈、教学效果及教学质量测评成绩,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学情况。

五、公共选修课工作量及课酬核算

1.公共选修课按实际课时数并结合课堂学生人数计算工作量,学生人数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选定该课程的人数为准。

2.每40人为一个自然班,合班系数及课程系数参照必修课课酬计算相关标准执行;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酬金标准按院教〔2013〕9号文中相关标准核算。

3.公共选修课课酬从学院课酬专项经费中支出。

六、其它

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院教〔2010〕3号)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停止使用;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文 华 学 院

2014年6月19日





 



文华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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