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4〕32号(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暂行办法)
来源 : 文华教务网 作者 : 文华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17-11-10

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暂行办法

(原院教[2006]05号)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

由教务处、人力资源处等单位共同组成“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研究决定竞赛活动中的重大事宜;教务处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学院聘请专家教授组成“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担任竞赛评审工作。

第二条  参赛人员资格

独立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的青年教师。

近一年内发生过教学事故者不得参赛。

第三条  竞赛规则与组织程序

l.竞赛采取推荐与自愿两种方式。各学部(系)、中心组织青年教师报名、填写“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附件1),负责审核、认定申请人参赛资格,并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

获得参赛资格的教师应当提交近一年所授课程的教案讲稿(复印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及课程表,供评委会审查。

2.竞赛按学年度进行,一般安排在春季学期。

3.竞赛分基层预赛(初赛)和院级竞赛(决赛)两个阶段。初赛以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决赛通过单独组织听课,由评委会按照《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分标准》(附件2)对参加竞赛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和相关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4.评委会、组委会联席会议根据参赛者竞赛情况和参赛者平时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决定参赛者的获奖等级。

第四条  奖 励

1.竞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学院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对获奖者在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

第五条  其 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

2.《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分标准》

 

文 华 学 院

2014年12月12日

 

 

 

 

 

文华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1:

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

学部(系):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或学位)


承担教学工作情况


主讲课程

任课班级

学时数

本学期










上 学期










资格审核

学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赛情况

参赛课程:

预赛结果:

参加院级竞赛

学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分标准

 

项   目

具  体  指  标

分数值

内  容

序 号

内        容

教案准备

1

教案撰写内容正确,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基本要求;教学日历能反映出教学内容组织(结构、课时分配),总体安排合理。

10

2

教案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书写认真

10

讲课内容

与方法

1

讲课内容无科学性错误;教学内容新颖,体现学科的发展与进步;理论与实践结合。

15

2

讲课条理清楚,概念准确,重点突出。

15

3

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教学,课堂气氛活跃,师生交流好,符合大学生的认知特点,教书育人,注重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

10

4

板书规范正确,作图认真,板面清晰。

10

5

教学手段使用得当,图文适当;课件制作质量好。

10

现场综合

表现

1

用普通话语言表达正确,严谨、生动流畅、简捷清晰,节奏感、逻辑性强。

10

2

衣冠整齐、仪态大方、精神饱满。

5

3

语言没有口误、板书没有笔误,无不良习惯性动作、语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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