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7〕1号(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及处理办法)
来源 : 文华教务网 作者 : 文华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17-11-14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及处理办法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我校应用型人才培训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路径。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树立良好学风,培养正直诚信、恪守科学道德的创新人才,严格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2016.6)《文华学院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院学位[2014]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

1. 各学部应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之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召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大会,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宣传学校和学部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诚信教育,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等学术不端的不良行为。

2. 制定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我校学科专业多,对毕业论文的要求既要有共性,又要有个性,特殊专业可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和格式要求。特殊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要求由学部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并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报教务处备案,以此作为学校开展教学督查工作的依据。对于学部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学校将积极进行推广。

3. 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学校购买“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使用权限,并将利用此系统进行文字复制比的检测,各学部应加强宣传教育,力促学生进行诚信写作,并要求指导教师切实负起指导责任,严格指导学生。

4. 提高指导教师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加强过程管理。指导教师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程度是决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关键。各学部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动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积极性,确保指导教师工作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把关,做到审阅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内容,同时还要纠正学生在写作格式方面的错误,并保证参考文献全部在正文中被正确引用。

5. 各学部在评选省优、校优论文时,要由学部学术分委员会采用匿名评审机制,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要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工作量拉开成绩档次,做到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呈正态分布,毕业设计(论文)为优秀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使真正投入精力且写作质量高的学生论文脱颖而出,从而调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积极性。

6.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和档案管理工作。各学部应严格按学校文件要求,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和数据报送工作,并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检测范围

每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参加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各学部申报参评“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各学部可根据本学部专业特点确定各专业的重复率合格范围,但不得高于本办法规定的重复率标准;凡涉及机密、专利等的毕业设计(论文)经学部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不参加检测。

三、检测方式和检测时间

学校使用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供完整检测报告,供学生、教师参考。

首检时间最迟在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两周进行;所有检测工作在答辩前一周完成。指导老师根据检测结果以及论文情况在答辩前一周确定答辩名单报教务办备案。

四、检测工作程序

1.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整电子文档(包括封面页、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等,附录部分是否参与查重由各学部各专业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类型自主决定)自行上传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检测。

2. 指导教师根据检测报告书要求学生对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进行修改,重新上传论文再次检测合格后才能参加论文答辩;学生拒不修改或修改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3. 如果三次检测均不符合学校标准,学生不得参加论文答辩。待修改完成后由论文指导教师确定参加答辩的时间。

4. 对存在争议的认定,先由学部学术分委员会进行认定,再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并公布认定结果。

五、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

各学部学术分委员会依据检测报告书中的文字复制比对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进行初步认定,再由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一步认定,将认定结果报教务处。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20%

推荐参加省优、校优评选

B

R≤30%

通过检测

C

30%<R≤45%

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

D

45%<R≤60%

疑似有较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E

R>60%

疑似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设计(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检测结果类别为B类(含)以上的,视为通过检测;

2.检测结果类别为C、D、E类的,由学部通知学生并要求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相应修改调整,修改时间至少1周,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须再次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B类(含)以上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六.论文检测工作流程

 





 


 

 

 

 

 

 

 

 

 

 

 

 

 

 

 

 

 

 

 

 


七、检测费用

论文管理系统可以提供三次免费论文检测机会。各学部、专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学生论文检测费用。

八、其他说明

1. 检测结果仅作为判断参考,最终的认定由学部、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人工鉴定,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由专家组给出结论。

2. 进行检测仅能预防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各学部及指导教师应加强管理,精心指导,督促学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确保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水平、质量的稳步提高。

3.论文检测报告装入论文档案袋保存。

4. 本办法从2017届学生起开始执行,适用于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升本学生。

5.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文华学院

2017年1月11日

 

 

 

 

 

 

 

 

 

 

 

 

 

 

 

 

 

 

 

 

 

 

 

 

文华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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