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与指导工作细则
(原院教〔2006〕17号)
青年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有生力量,他们肩负着学校未来发展的重任。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业务培养,保证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一、被指导教师的范围
1.每学年新进参加教学工作的所有青年教师。
2.新转入教学岗位的青年教师。
3.各学部(系)确定的需要被指导的教师。
二、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一般应当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2.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教学(含实验教学)和科研经验,教学效果良好。
三、指导教师的基本职责
我院具有讲师职称的专职中年教师都有义务承担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任务。
指导教师的具体职责为:
1.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品德修养,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敬业精神。
2.指导青年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通过试讲对其是否具备开课能力提出意见。
3.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时间为1-2个学年。每学期随堂听被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5次,发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问题应及时指导、督促改进。
4.指导教师填写《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指导记录表》(附件3),由学部(系)在每学期期末报教务处和人力资源处。
四、对被指导青年教师的要求
被指导的青年教师,第一年每月至少听2次指导教师的课或指导教师指定的其他教师课,完成指导教师提出的指导要求。
2.主动向指导教师学习、请教,每学期向指导教师及学部(系)汇报自己的收获体会两次(含一次书面汇报)。
3.青年教师(含辅导员及行政人员)新开课或开新课(含选修课)前必须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按照教学日历准备好一学期的讲稿,来校不足三个月的青年教师应准备出一学期总课时量二分之一的讲稿。
4.青年教师新开课或开新课应当填写《文华学院教师开设新课程申请表》(附件1),并安排试讲。试讲由各学部(系)组织,填写《文华学院教师试讲考核表》(附件2),参加考核的应是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人数3~5名,其中必须有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参加。未通过试讲的不能上讲台。
五、组织领导及考核
1.各学部(系)负责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领导应为青年教师建立培养考核档案;教务处组织此项工作的实施,人力资源处负责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职工考核体系中。
2.每指导1名青年教师为指导教师减免20学时/学年的工作量,由教务处按学年度列入教师教学工作量计发课酬。
六、其它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文华学院教师开设新课程申请表》
2.《文华学院教师试讲考核表》
3.《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指导记录表》
文 华 学 院
2014年12月12日
文华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1:
文华学院教师开设新课程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课程名称 | 中文名称 |
| 学 时 数 | 理论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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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 实验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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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教师姓名 |
| 主讲教师学位/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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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春夏/秋冬) |
| 选用教材(作者、名称、出版社、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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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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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面向对象 |
| 教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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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所需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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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 教学院长审批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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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仅供为开设新课程使用。
2.申请开设新课程的教师应在开课学期的前一学期填写此表,送教务处审批并报教学院长批准。
3.教学方式一栏填写普通/多媒体//实验室/其他。
附件2:
文华学院教师试讲考核表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试讲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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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 学历/学位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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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课程名称 | 专业课 □ 专业基础课□ 选修课□ |
教案是否完整 | 纸 质 □ 电 子□ |
试讲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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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评价考核指标 | 评 定 细 项 | 评定标准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仪表端庄,教态自然,精神饱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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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充分,教案完整,目标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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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清楚,语速适当,富有感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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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规范,板书设计合理,图表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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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充实,组织严谨,信息量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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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灵活,理论联系实际,教学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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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理清晰,重、难点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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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意见和结论 | 考核小组人员: |
考核意见: 考核是否通过:是□ 否□ 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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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文华学院青年教师指导记录表
学部:
被指导教师姓名/ 学历/学位 |
| 指导教师姓名/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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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起止时间 | 从 年 月起 到 年 月止 |
指导内容、指导评价,存在问题、不足及改进意见: 被指导教师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学部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本表每学期末填写,学部、教务处和人力资源处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