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5〕6号(文华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来源 : 文华教务网 作者 : 文华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17-11-14

文华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为贯彻个性化培养教育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使学生参加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达到参与竞赛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宗旨

竞赛是在紧密结合课堂教学的基础上,以竞赛的方法,激发学生理论联系实践能力的活动。学院通过竞赛来增强学生学习和工作的自信心,促进学院学科建设和课程改革,引导教师在教学改革中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协作精神、理论联系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学院个性化教育的开展,学生创新、应用能力的培养等诸多方面起到推动作用。

二、竞赛类型与项目

1.全国性学科竞赛:指有国家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全国性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全国性学科竞赛。

2.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3.院级学科竞赛:指以学院名义组织的与上述竞赛项目对应的全院性学科竞赛(纳入学院科技节)。

三、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负责的学生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项目立项审批,检查督促,验收、评奖及表彰,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部、教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人力资源处、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的协调管理,学生工作处(院团委)负责非学科竞赛的协调管理。具体职责是:收集、公布竞赛的信息,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进行沟通联系;组织竞赛申报项目审核及预算;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3.相关学部和部门负责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学部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建设竞赛指导教师队伍,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训练与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为竞赛提供所需的各项必要支持。

4.竞赛经费以年度预算划拨。学校设立大学生学科竞赛专款,学科竞赛专项经费依据《文华学院学科竞赛经费管理办法》(院教〔2015〕5号)管理。

每项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由集中培训工作量和个别指导工作量两部分组成。集中培训工作量总学时一般不超过40学时(包括分专业、分班、分组等),计算教师考核工作量和课酬,但不计算超工作量课酬。个别指导工作量酬金可纳入学部学科竞赛经费管理,工作量按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计算办法(按实际指导周数)计入教师考核工作量。

参赛学部需填写《文华学院学生竞赛立项申请表》(附件1)。教务处根据全院学科竞赛年度经费预算,核定学部或部门学科竞赛专项经费,报院领导审批执行。

体育类竞赛的年度预算由基础学部负责制度预算计划报教务处。

5.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结果(获奖证书、奖励决定等复印件、扫描件)报教务处备案。

6.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学部(系)要认真做好参赛人员的遴选工作,通过班级→专业→学部→学院层层筛选和选拔,使得优秀的学生和作品脱颖而出。国家级竞赛组织程序:学生先报名参加相关培训,然后参加校内选拔比赛,学院比赛中的优胜选手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竞赛的集训,进行强化训练后再择优代表学院参赛。

7.各学部应依托已有的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实验(实训)中心,以学生课程设计、课程实验、毕业设计、学院科技节竞赛项目作为省级、国家级相关竞赛的基础。

四、奖励办法

1.对获奖学生的奖励

(1)竞赛的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2)获奖学生除获竞赛主办者的奖励外,依据《文华学院学生创新奖励学分认定办法》(院教〔2014〕22号)给予获奖学生相应的学分,或由学部学术委员会认定进行相应学分置换。

(3)由学院支持获奖项目取得发明专利,按国家专利法规定执行。

(4)学生以个人名义参加竞赛获奖后,需经学部认定并报教务处或学生工作处审核后给予相应奖励。

2.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指导教师是指由学部选定的对参赛学生进行具体培训与指导的教师(须提交书面指导计划或其它证明材料),每个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为12名;每个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参赛队。学院对获得国家级竞赛奖及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各学部应将确定的获奖项目及指导教师名单汇总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附件2)。

学院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与指导水平。学校对于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学部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管理办法》(院教〔2007〕01号)停止执行。

 

附件:1.文华学院学生竞赛立项申请表

2.学部获奖项目报表

 

文 华 学 院

2015年4月1日

 

 

 

 

 

 

 

 

 

 

 

 

文华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1:

文华学院学科竞赛立项申请表

学部


赛事名称


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职务





竞赛项目简介

竞赛级别


竞赛主办单位


项目主要内容

及要求


参赛人数


分组情况


初(预)赛时间


决赛时间


经费预算

序号

内        容

金额(元)

1



2



3



4



合计


参加竞赛

学生名单

(可另附页)

姓名

专业、班级

姓名

专业、班级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可另附竞赛项目详细计划书


附件2:

        年度学科竞赛获奖项目指导教师个人和团队

 

               学部                                                                           填报人:

序号

竞赛项目名称

级别(国家、省级)

类别(学科、非学科)

获奖个人或团体名称

项目类型

获奖等级(一~三等奖)

获奖级别(国家、省)

获奖日期

指导教师姓名或指导教师团队名称

备注






































































































































































 




联系方式

电话: 027-87583638 027-87599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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