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
为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进一步提高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理,现就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学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学部应对外协单位及指导教师通报学校最新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系统操作培训,收集和整理指导教师上报的各种检查记录、数据表格和资料文档。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实习实验、教学指导、组织管理、论文质量达到专业教学合格评估的要求。学部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对学生的学风教育,学术诚信教育,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文华学院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院学位〔2014〕2号)等文件。
二、具体要求
(一)阶段性要求
评建办已对各专业(系)的选题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报告详见新一期《教务简报》,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各专业(系)将毕业设计工作计划、《选题份量分析报告》于第8周前报送教务处。
(二)答辩工作要求
各专业(系)在第14周一(5月28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并提前一周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表》以学部为单位报送教务处。论文成绩统一以百分制记,第14周五(6月1日)前完成成绩上报。
(三)论文编印及归档要求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分为论文正文和其他档案材料。论文文稿装订成册应按照相关规定装订成册,其他档案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指导工作记录本,查重报告、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记录、老师评定成绩)另行装订成册,设计图纸不要求装订。电子档交教务办全套保存。
(四)评优及总结
在论文答辩评审同时,各学部要按照规定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推荐参加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的优秀论文,并做好相关数据材料的准备。评优具体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最新精神,另行发文通知。各专业(系)还需要认真总结毕业设计的各项工作,总结经验和找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总结于本学期放假前报送教务处。
三、评价检查
第一阶段(4月)——开题报告和任务书检查阶段
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各学部应组成学部检查小组,对各专业的工作计划、任务书、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学校将组织专班进行抽查。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5月上旬)——期中检查阶段
检查指导教师工作记录。各专业(系)将检查情况填写中期检查表(一),并将表(一)(自查表)于第11周五前交教务处。学部应组织对指导老师的答疑情况以及学生论文完成情况的检查,检查记录应留存以备评估检查。
第三阶段(5月下旬)——答辩检查阶段
检查论文评审情况,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形式审查,检查学生的答辩资格、毕业答辩现场情况以及论文评分评语等情况。
四、论文系统管理
各学部要高度重视知网论文系统管理工作,以论文管理系统为助手,切实做好论文的过程管理工作,严抓论文质量。
论文首次检测不得晚于5月15日,所有检测在5月22日前完成。三次检测结果>30%者,不得参加答辩。检测具体要求详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及处理办法》(校教〔2017〕1号)。超限检测暂时不收取费用。
关于系统操作未尽事宜可以在论文交流群(322473886)咨询,也欢迎广大师生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经费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按照《文华学院实践教学经费划拨及管理办法》(院教〔2014〕13号)划拨各学部包干使用。实践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开支项目包括指导教师酬金、相关工作及管理费,各学部要认真进行核算,合理使用经费。
教务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