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部(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 )和《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4号)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具体内容详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
二、项目推荐
各文科学部(系)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原则上各单位择优遴选推荐不超过1项。按照教育厅限额指标,学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2项。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周三)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word版,双面打印一份)和《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纸质签字盖章)。各单位可推荐一名教授为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填写《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4)(Excel版)。所有材料提交实践办,电子版发送至19403214@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联系人:刘鑫鑫,电话:87590116。
附件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4: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表
教务处
2021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