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2-2023-2学期实习实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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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3-02-13

关于填报2022-2023-2学期实习实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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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

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保证2023年度本科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请依据专业培养计划的安排和接收实习单位的要求,制定本学2023年度实习计划(以下简称实习计划)。凡在2023年度实习的专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实习计划。根据文华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2022〕48号,结合专业的实际情况,实习工作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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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部今年需按照省厅要求,在3月20日前,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按照2022-2023学年数据,在公共服务平台中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具体模板等平台开放后公布。

2、实习单位应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每专业至少建立一到两个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鼓励建设满足多专业实习需求的综合性、开放共享型实习基地

3、根据实习内容,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对教学实习较重视的单位进行实习。根据实习方式,尽量选择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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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报实习计划时请仔细对照各专业的培养计划,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此次实习计划是后续实习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部在填写时注意实习计划安排尽量准确,实习地点名称填写完整

5、各学部需要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习,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做好安全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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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请各学部认真准备材料以备后续检查,同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310日之前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497851852@qq.com)。


附件1: 实习(实训)教学大纲的编写要求及格式规范

附件2: 实习(实训)教学计划的编写要求及格式规范

附件3: 文华学院实习(实训)教学计划汇总表(20   年度)

附件4: 鄂教高办函〔2023〕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华学院教务处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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