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华学院与高职院校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4〕8号)要求,为促进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校领导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截止目前,我校正式接收11所高职院校15个专业的联合培养意向。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的高职院校及专业组织评审,经过综合考察高职院校的办学实力、专业影响力、办学条件及办学成效等因素,结合我校本科专业设置及条件保障情况,拟确定我校与以下四所高职院校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合作试点高职院校 | 前段高职专业 | 后续衔接本科专业 |
1 |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制造与实验技术 | 智能制造工程 |
2 | 鄂州职业大学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 |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 软件技术 | 软件工程 |
4 | 长江职业学院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 |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艳 联系电话:027-87539098
文华学院教务处
2024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