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 工程建设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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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文华学院 发布时间 : 2018-05-18


 

全校教师:

文华学院自建校以来,高度重视教学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从2009年我校开展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以来,学校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和资助全校教师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改革、研究、创新与实践,通过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我校有一批项目获得省级项目立项,一批教师获得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一批课程建设成为校级优质、精品课程。通过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我校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力支撑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和个性化教育特色建设。

为了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学校专门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成果的要求。根据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精神,充分体现“成果导向”的要求,现对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结题成果提出具体要求:

一、突出成果导向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要注重研究成果的总结与凝练,特别注重具有显示度的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包括:高水平研究论文(D类以上)、研究专著、学生专利、学生重点学科竞赛获奖(省级一等奖以上)、创新创业实践成果(省级一等奖以上)、学生科技成果(省级)、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省级)、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省级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级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等。

二、研究经费使用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经费原则上采取“以奖代拨”形式划拨。经费重点用于奖励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教师,包括:发表高水平论文、学生学科竞赛成果、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学生科技成果、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及其他省级以上项目立项建设等,学校将对获得以上成果的教师给予奖励。严格限制一般性经费支出,包括购置各类设备、电脑、硬盘(U盘)、一般论文等支出。确实需要购置、自制设备的,经教务处批准后使用。

三、结题要求

2015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经费已经划拨,今年项目结题时重点审查研究成果等级和质量,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延期结题;2016年立项项目第二批经费待取得研究成果后给予奖励,如有特殊需要,经教务处同意,可以先拨付使用。

   

 

文华学院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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