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决策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高等教育重点放在提高办学质量上”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加快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步伐,学校结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07〕7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制订了文华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质量工程”)。
一、建设目标
“质量工程”是事关学校长远发展的大事,是学校质量立校和内涵发展的基础。我校要通过“质量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和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扩大教学改革工作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全面提高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要求,从2016年起,通过实施“质量工程”,经过5年左右的建设和发展,促使我校特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定位更加准确,特色更加突出;建设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双师型”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重点突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有实质性进展,课程建设扎实推进,特色明显;实践教学体系更加系统、规范,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显著增强;教学规章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长效机制。通过“质量工程”的实施,形成重视教学工作、教学质量和内涵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建设内容
(一)特色专业建设
学科专业设置与建设,要根据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结合“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新兴交叉”的原则,按照“错位发展、突出特色”的学科专业建设战略,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特色专业,加大建设力度,使之在专业教学条件、师资队伍力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形成特色,成为代表学校优势的特色专业。
(二)教学团队建设
加强教学团队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遴选和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校支持建设梯队合理、教学效果显著、能够起到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学团队。
(三)课程、教材和网上教学资源建设
1.课程与教材建设。
以组织制(修)订、论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抓手,明确课程建设目标任务,积极推行课程或课程组负责人制度。
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大胆改革,不断创新,重点建设课程的教案、课程大纲(含实验大纲)、教材、习题、教学参考资料、教学录像等。鼓励教师编写新教材,积极做好高质量教材的选用工作。
2.网上教学资源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
积极建设学校教育资源共享系统和学生自主学习平台,提高优秀教学资源的制作水平和使用效率,使学校的优秀教学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整合和使用。选择一批公共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建成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资源。同时,也要积极鼓励、支持教师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教学活动,促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四)实验室、实训和实习基地建设
1.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
根据《关于加强文华学院实验室建设的意见》(院教〔2014〕15号)实施实验室建设,改革实验教学,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队伍、管理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2.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加快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在巩固原有基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多方面资源,积极鼓励学部加强与行业、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构建“实训—实习—就业”一体化模式,建立稳定的实训、实习基地,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3、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在校园文化艺术节、科技节及学科竞赛的基础上,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开展。依托创新创业工作室、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等实践和创新平台,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以及与专业教育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考试。
(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引导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别的教学、教改活动,结合我校个性化教育办学指导思想、应用型人才培养办学定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探索多样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学业评价、实践环节、素质教育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由对学生的终结性评价转变为形成性评价。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双学位授予权,优化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积极探索实施个性化培养的有效途径。
(六)教学理论和方法研究
加强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的研究,鼓励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紧跟时代步伐,更新教育观念,研究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对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对教育决策、教学改革起指导作用。
三、建设经费
“质量工程”经费由学校专项支持,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具体参见《文华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
四、建设方式
1.省级项目。
按照当年省教育厅下发的各类省级项目建设通知执行。
2.校级项目。
(1)建设范围。
学校质量工程立项范围包括:教材建设、教学研究项目、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创新创业等多项内容。
(2)建设形式。
质量工程立项实行指令性与指导性相结合。
①指令性项目。
学校每年根据教学改革的重点领域或重点问题,提出项目指南,申请者根据项目指南申报项目,学校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对于申请指令性项目实行竞争性评选,由学校每年按一定名额集中组织评审,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予立项支持。学校最终立项的指令性项目数量不超过申报数量的70%。
②指导性项目。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特点、研究领域自由提出研究项目,这类项目由申请人自筹或学部资助经费完成,纳入校级教研项目。
3.建设数量。
学校每年质量工程申报数量由三部分组成:基数项目+奖励项目+指导性项目。
(1)基数项目。
根据学部教师人数和本科招生专业数确定每个学部的申报基数项目。
(2)奖励项目。
①每个学部在上年度内获得省级项目立项的,给予1项奖励项目支持;
②上年度结题时获得优秀项目的学部,给予1项奖励项目支持;全校项目结题时,优秀项目数不超过当年结题数量的15%;
③指导性项目结题时,学部可推荐1项特别优秀或建设成果非常显著的项目到学校评审,经学校评审确认,给予经费奖励(全校每年不超过2项,可以空缺)。
指令项目(根据项目指南立项) | 指导项目(教师自由选题申报) |
基数项目 | 奖励项目 |
1.专任教师人数×0.03+本科招生专业数×0.5。 2.专任教师数由人力资源处提供,包括教师、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 | 1.上年度获得省级立项学部,奖励1项; 2.上年度获得校级优秀项目奖励1项。 | 基数项目×0.4 |
学校给予项目经费资助,立项数量不超过申报数量的70%。 | 申请人自筹或学部资助经费 |
(3)指导性项目。
指导性项目由学部组织申报立项,立项总数不超过基数项目数量的40%,经费由申请人自筹或学部资助经费。
4.项目管理方式。
(1)按照每年质量工程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通知要求和标准,进行评审。
(2)建立项目分级管理制度。
指令性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经费使用等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管理。
指导性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经费使用等管理工作由学部组织、管理。项目结题答辩时,学校教务处可选派专家参加;特别优秀项目由学部推荐,与指令性项目共同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答辩。
指令性和指导性项目均由学校发文予以确认。
(3)建立项目建设跟踪评审机制。
①针对校级精品课程每两年组织一次评审,达不到要求、课程负责人流失、变更、没有继续完善的,取消精品课程称号。
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每两年组织一次评审,没有继续实施改革举措或改革创新成效弱化的专业,取消综合改革试点。
③一个学部连续两年没有获得优秀项目的,下年度减少1项指令性项目名额。
④学部出现项目经费使用、管理不善情况的,下年度减少学部的指令性项目名额。
原《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实施办法》(院教〔2009〕5号)文件废止,按新文件执行。
文华学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