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申请
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安排
各学部、相关处室:
为顺利完成2018届毕业生的学历注册、成绩登载复核、毕业资格审查等工作,确保2018届毕业生毕业数据的完整准确,现将2018届毕业生毕业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认定及毕业证书发放
1.各学部核查毕业学生班人数,2018年4月前完成毕业资格前期认定。
2.各学部近期完成2018届毕业生各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和每位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复核工作;2018年6月5日前完成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并上报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教务处将于6月30日前进行2018届毕业生学历电子证书的注册工作。
二、特别提示
1.对于达到毕业资格但经多方努力仍欠费的学生,由各学部统一上报名单,学生(监护人)申请并作还款书面承诺(协议)后,由学校批准后,可上报毕业生学历电子证书注册信息。
2.对于清理性考试后仍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学生可选择结业,结业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可以向原所在学部申请一次结业后回校考试,通过后可凭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学生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随下一届学生办理毕业或结业。
3. 回校结业考试的时间定在第13周左右,具体时间见教务处的《关于2018届毕业生申请提前结业后回校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请各学部提前通知学生做好准备工作。
三、学位申请审批及学位证发放
根据《文华学院学士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办法》(院学术〔2014〕1号)
1.14级本科毕业生正常申请文华学院学士学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必备条件: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者。
选择条件:满足下列条款之一(艺术类专业毕业生不受此款限制):
(1)按照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外国语等级要求,参加国家统一外国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或近两年内(以毕业当年6月30日为准)参加雅思(IELTS)考试,总成绩达到5.5分以上者;或参加托福(TOEFL)考试,总成绩达到65分(iBT)以上者。
(2)参加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国际知名机构、国内一级学会、国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并获得二等以上奖励者。
(3)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国内外正规大学或科学研究机构硕士研究生正式录取资格者;或在校期间已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资格证书者(凭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可查阅审核的证书);或考取国家公务员、选调生者。
(4)专业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5分者(参照2012版培养方案中专业核心课程之规定);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90分者。
(5)在学校开展的个性化教育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成绩者,(其成绩由学部学术分委员会认定,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办理时间及办理程序。
(1)第11周,学部学术分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申请学生的相关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被推荐人进行表决,并按学生学号顺序生成《文华学院正常申报学士学位审批汇总表》(见附件2),学位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含电子档)一并上报教务处。
(2)第12周,教务处审核。
(3)第14周,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审上报学生的学位资格。
(3)学位证书发放。
3.申报文华学院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1)《文华学院申报学士学位审批汇总表》。
(2)《文华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达到选择条件审核表》(提供实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除CET≥425分者不填此表)。
请各学部负责通知到学生,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相关工作 。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
文华学院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达到选择条件审核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专业班级 |
| 学 号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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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选择条件(除 CET-4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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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实证材料 |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20 年 月 日 【注】实证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请将有复核人签名的复印件附在本表之后。 |
学部审核 意见 | 【实证材料鉴定与初审意见】 学部学术分委员会主任(签章) 【学位分委员会评定表决情况】 应到委员人数: 人;实到委员人数: 人 赞成通过人数: 人;反对人数: 人;弃权人数: 人 【推荐意见】 学部学位分委员会主任(签章): 学部(公章) 推荐日期:20 年 月 日 |
学校学位 评定委员会 审核与表决 意见 (满足选择条件第5款者须进行评定表决) | 【实证材料复核意见】 复核人(签章) 【评定表决情况】 应到委员人数: 人;实到委员人数: 人 赞成通过人数: 人;反对人数: 人;弃权人数: 人 【评定结论】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主席(签章) 评定日期: 20 年 月 日 |
注:1、CET-4成绩≥425分者不填此表。2、满足选择条件1~4款者无须进行表决。
附件2:
文华学院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汇总表(分学部、系)
学部(系): 专业: 班级: 人数: 填表时间:
序号 | 姓名 | 姓名拼音 | 性别 | 学号 | 专业 | 条款1 | 条款2 | 条款3 | 条款4 | 条款5 | 备注 |
CET4 ≧425 | 雅思≧5.5 | 托福≧65 | 学科 竞赛 | 研究生 | 专业资格证书 | 公务员 选调生 | 专业核心课加权平均≧75 | 毕业论文≧90 | 个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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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
说明:(1)CET4、雅思、托福、核心课程、毕业论文请写明分数;其他条款请在对应的条款下打“√”,并把对应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
(2)CET≥425只用做汇总表,其余条款均需填写《文华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达到选择条件审核表》(院学术〔2014〕1号)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部留存,一份送教务处留存(并报送电子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