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学校负责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完成和落实以下工作:
1. 根据党中央、教育部的教育方针、地方政策及文华特色,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推进个性化教育及“一生一课表”工作,履行管理、服务及学术研究职能,接收和上报相关文件与文档;
2. 加强顶层设计,协助学科建设、负责专业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持续建设专业群,重点发展新工科专业,加快建设新文科专业,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教学体系,课程设置优化与建设;
3. 学习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组织探索教育教学模式,总结发展规律,着力未来的长期战略谋划,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相关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评价、持续改进机制,做好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项目管理,打造文华特色优势;
4. 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使教学教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5.参与制订和负责上报年度招生计划;规划专业建设,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等的建设性意见;
6.组织各学部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及各有关教学文件;
7.组织全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评审和经验交流;
8.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教风和学风建设,提高考研率,提高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做好日常教学运行管理、检查及整改工作,努力提升教学质量;
9.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和选用工作;做好教材编写的规划、审定和评优工作;
10.组织遴选和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或专家组的专家人选;
11.组织制订各专业实习计划,协助各学部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12.负责组织全校课表编排和教室的调度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含成绩管理、学籍异动、学位和学历证明、学生证等);负责大型考试和集中式考试的安排与管理;
13.组织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优秀课程设计等的评选工作;负责相关专业评估工作;
14.负责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工作,学生各类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工作;
15.会同资产处制订学校实验室发展规划,组织实验教学改革工作,检查、监督和评估实验课教学质量;
16.会同财务处编制年度教学经费的预算,监督审核经费使用情况;
17.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教师教学质量认定工作;
18.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