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文华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1-11-26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文华学院

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相关部门:

根据《文华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版)》(校教〔2016〕19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成果的通知》(校教〔2017〕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1年文华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主题,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坚持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深入推进立德树人、把专业学习与动手实践相结合、打造教育教学体系建设新高峰、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教育教学体质机制、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二、立项范围、方式及数量

(一)立项范围

包括教学研究项目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材建设

(二)立项方式

质量工程立项实行指令性与指导性相结合的方式。申请指令性项目需遵从立项指南(附件1),从立项指南中选择相关内容;申请指导性项目可以根据学部、专业及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内容立项。对于申请指令性项目实行竞争性评选,由学校每年按一定名额集中组织评审,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予立项支持。

指令性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等工作由学校组织、管理;指导性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等工作由学部组织、管理。指令性和指导性项目立项和结题均由学校发文予以确认。

(三)项目申报数量

学校每年质量工程申报数量由三部分组成:基数项目+奖励项目+指导性项目。

指令项目(根据项目指南立项)

指导项目(教师自由选题申报)

基数项目

奖励项目

1.专任教师人数×0.03+本科招生专业数×0.5;

2.专任教师数由人力资源处提供,包括教师、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

1.近一年获得省级立项学部奖励1项;

2.近一年获得校级优秀项目奖励1项。

基数项目×0.4

择优立项,学校给予项目经费资助。

申请人自筹或学部资助经费。

三、立项建设参考标准

1、教学研究项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参考《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4号)文件精神,积极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时俱进

2、教学团队建设参考《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本科高校省级教学团队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6号)文件精神,通过建设团队合作机制,深化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促进教学研究和教学经验交流,实现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3、教材建设参考《文华学院自编教材、讲义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17〕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科优势和特色,重点围绕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聚焦一流教材编写,推进教材建设与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的有机融合。

、立项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学部按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今年各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工作,1228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纸质版(需正反打印)和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联系人:唐艳联系电话:87539098。

附件:1.文华学院2021年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文华学院2021年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指令性项目)

3.文华学院2021年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指导性项目)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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