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及
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部、各相关单位:
7月3日为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为督促与保障我校各项教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与教学工作质量。现将本学期期末与下学期期初有关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
1. 加强考试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对教师履行监考工作职责重申要求,对担任主考的教师明确学校有关规定,并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7月4日前各学部上报考试作弊处理意见。
2. 认真完成各项考务工作。确保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录入系统,7月6日前完成所有成绩册和电子档试卷(包括实验课程及课程补考、重修考试成绩)、教学日历、课程教学总结等整理归档。7月3日前上交《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期课程考核统计表》。
3. 下学期第二周前完成补考工作安排。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考试,学生所在学部核对补考安排,将排定后的补考安排提前通知相关学生,监考学部负责打印补考学生名单并发给监考老师;各学部根据教务处补考安排,负责联系主考老师印刷补考试卷。
4. 做好试卷复查和课程重修工作安排。下学期第二周星期二前完成学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下学期重修课程第五周开始网上报名(详细要求见重修报名通知)。
二、学籍异动工作
下学期初学生的学籍异动(转专业、休学、复学等)请各学部的教务负责人将汇总表核对无误后,于第1周星期五之前集中报教务处B120。
三、实践教学期末工作
1. 本学期已经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应根据《实践教学档案管理规定》(校教〔2017〕23号)的要求,对实践教学管理材料进行归档。实验报告等线上教学的过程记录以及评阅记录可以保存电子版。其他的课程档案材料应由教务办保存纸质版。
2. 实验、课程设计等本学期未安排的实践实践课程顺延至下学期安排,通过质量科调整教学计划。
3. 各专业(系)做好实习实训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纸质归档工作,各学部可视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打印方式。毕业设计资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档案材料》。实习实训资料包括实习工作日志、实习报告本、实习鉴定表(分散实习)、分散实习中期检查表。
4. 本学期放假前请将毕业设计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应包含基本情况、质量管理、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和过程监控的具体措施、成绩分析等内容。
5. 暑假有实习计划的学部(系)可根据防疫的情况,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进行,明确实习任务,保障学生实习安全,同时各学部(系)还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本单位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规划,建立校方与基地的长效合作机制,完善产教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
6. 根据《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院教〔2014〕9号),请实验中心将《实验教学安排表》电子版在期末放假前报教务处实践办。
四、下学期各项工作准备(视疫情发展情况可适时进行调整)
1. 各学部开学前将下学期课表等资料分送到任课教师、辅导员、系主任、教材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学第一周星期四之前将学部课表印制30套交送教务处;提醒学生进教务管理系统查阅学生个人课表。
2. 各学部第一周星期三前将下学期教学工作量信息导入“教师工作量管理系统”并及时提交,审核兼职任课教师资格,并与任课教师签订协议书。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院教〔2014〕40号和院教〔2014〕44号),学生辅导员和学校机关处(室)人员经学校批准后,可以承担课程教学,但不得超过4学时/周(辅导员和学校机关处(室)人员任课审批表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务教学常用下载”里下载),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校领导批准。
3. 提醒承担下学期课程的教师,提交课程教学实施计划、命题计划、实验实习课程教学计划(含保障计划)等相关文件。及时核对新学期第一次上课信息,如有调课或需要更换教师,请第一周星期六前办理相关手续。
4. 坚决按照每学期课表执行教学计划,维护课表的严肃性,杜绝教师任意调课和更换教师上课的情况。
5. 请各实验中心于开学初将实验课表前报实践办。实验开课前进行设备检查、耗材领用,卫生清理等准备工作。
6. 考虑到疫情形势不确定,为减少人员聚集,下学期学校暂不开设开设实验类公共选修课。
请各学部教务办公室对本学期学部教学工作的整体情况做出总结,于第19周星期五(7月3日)前将电子版总结交教务处A103。在总结中写明学部本学期工作的成绩与亮点、不足与改进措施,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教务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