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文华学院
个性化教育创新奖的通知
各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文华学院个性化教育创新奖励实施办法》(校教〔2022〕2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评选2021-2022年度文华学院个性化教育创新奖,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本校教职工集体或者个人在个性化教育方面有所创新并具备
下列条件,可以申请个性化教育创新奖:
(1)在帮助学生发现个人优势潜能、发展个性特长方面,具有先
进的教育理念和有效措施;
(2)经过1年以上(含1年)的实践检验,具有显著成效;
(3)在社会或学校内部产生良好影响。
2.本校兼职教师、兼职管理人员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负责人
在我校个性化教育中符合上述条件者,也可申请本奖项。
二、申报形式
1.各学部、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的基
础上向学校教务处推荐,每个学部推荐一般不得超过 3 项(含个人和集体),学校机关每个部门和直属单位推荐一般不得超过 1项(含个人和集体)。
2.兼职教师和兼职管理人员申报,由聘任单位组织推荐,每
单位推荐一般不得超过 1 项,不占用推荐单位指标。其他人员申报,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一般不超过 1 项。
3.申报者个人或集体应填写《文华学院个性化教育创新奖申报表》
(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及评定
1.各学部、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有申报意愿的,请于2022年5月6日之前将《申报表》一式1份(《申报表》需正反打印),连同申报材料目录及相关材料各1份送教务处,同时提供《申报表》、《2021-2022年度个性化教育创新奖汇总表》电子文档。
2.教务处于5月下旬将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
3.学校对获奖者颁发奖证和奖金。
附件:1.文华学院个性化教育创新奖申报表
2.2021~2022年度个性化教育创新奖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04月18日